2012年3月7日星期三

看小说很酷

前阵子敏慧和我提及她的新室友。一个回到大学继续修master的高材生。那天看见敏慧用书券 买了好多小说,嚷嚷到‘你们现在还在看小说啊?我高中后就不再看了,看小说很幼稚。’

这种把看小说说成幼稚爱好的人,在我眼中完全是个奇怪人。原因很简单,我是小说的拥护者。敏慧向我投诉后,我立马说‘有什么问题?我就是喜欢小说,尤其喜欢九把刀的小说,我还决定到老都要看。’比起电影戏剧,我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把作者的用心一个字一个字读完。

今天翻着《我买过最贵的东西,是梦想》,有段话刀大说得棒极了。以下载录于乱学文学之《我买过》第177页——你想看什么书,就看,重点是【不要停】。能够保持阅读的习惯最重要了,多少人上了大学以后,看的都是工具书,教你考研究所减肥理财看风水算命盘解星座化妆养生拉筋拍打,鲜少人继续看小说,因为小说基本上无直接意义!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

我喜欢阅读,看的绝对是小说,或许别人觉得很幼稚,可是我却觉得这是很伟大的兴趣。把别人呕心沥血的作品认真读完,对该位作者来说,这是多么的幸福。或许是无意,但我实在不喜欢自己一直坚持的兴趣被比喻成幼稚。像我说的,我到老了还是要看九把刀,只要他还继续写下去。我同样很臭屁的觉得这样的自己很酷,也很强。

我很骄傲自己喜欢的作家是个很幼稚的人,不过却有颗善良不做作的心,比起那些写励志小说的做作畅销小说家,他真的很棒。然后我会一直把小说看下去,一切只因为我真诚喜欢阅读。

比起戴着超炫耳机,我觉得拿着一本小说默默阅读的人,更酷。


*ps我的记事板上有六篇需要打成网志的题目,but我只完成一篇,就是刚刚那一篇。我实在是个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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