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

我不想丢失小时候的梦想。

小时候填写纪念册时愿望那一项老是会贪心地填上各种各样的职业,然而再怎么想当医生律师,在专业名词旁边总会出现衬托着它们,甚至是毫不起眼的两个字——作家。

我想说的是,我一直没有想过放弃这个梦想,凡有小说比赛征文比赛我都想试着参加然后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会欣赏我这匹千里马的努力。然而在这世上尤其是马来西亚这片土地上想当作家是非常难以生存的,想靠文字吃一口饭只有一个字——难。尤其是像我这种没人气,却非常单纯地爱写文字的女孩。

有人说,想让自己的部落格红起来,首先必须要focus你所分享的东西。没有任何人会对你生活的点点滴滴感兴趣。简单地说,你所分享的东西必须,一定要能够给予他人生活上,或是心理上的某种意义。比如,最近流行的彩妆,哪些产品很优,哪些你去过的地方看起来就和仙境一样(我必须要强调的是我并没有针对任何人,我尊重每一个部落客)。我很清楚,也很明白出版社最注重的,永远不会是你写了什么,而是你有多红。偏偏,能让我红起来的捷径都不是我所擅长的东西。

快满24岁了,我依旧不喜欢我脸上挂着负担出门,我无法想象自己脸上涂满各种各样的颜色,然后在那阳光曝晒或是风吹雨打的情况下,我脸上美美的颜料被咸咸的汗水或是酸酸的雨水化开,瞬间从女神变女鬼(两者之间只有一线之差好吗)。别告诉我这世上有防水化妆品,我不信真的有强到化不开的防水化学剂。 我明白女人爱美乃天经地义,我也喜欢穿好看的衣服,剪个好看的发型,让自己望着镜中人,一整天的心情就会好起来,但前提是,我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让我自己喜欢。对我而言,我的生活并不是为了迎合任何人所设下的标准方式,而是为了我自己。我尝试着喜欢化妆,尝试着学习化妆,但我还是喜欢不添加任何化学物品的那张脸,就算我貌并非惊为天人(但也不至于见不得人)。

简单地说,对我而言,变漂亮的方式除了穿得得体,不蓬头垢面,最重要的依旧是修养。我一直都觉得心地善良的女生会让她看起来漂亮。这是我一直在学习的课题,不论是从书上,宗教上,或是朋友身上,我总是在探讨值得我去学习及改进的地方。我希望喜欢我的所有人,不论是家人朋友或是未来那个对的人,他们喜欢的并不是我那讨喜的躯壳而已,而是我的那份态度,我的坚持,我的善良。

(今日课题:我不想活得只剩下躯壳而已。)

所以,我说了那么多的废话,重点就是,我不会为了让自己红起来,变成所谓的红人,而开始迎合世俗,就算那是接近梦想最好的方法。我喜欢唠叨地分享我生活中一些微小的事物,把它们放大在我的文字里。我喜欢用方块字代替我想说的话,坚持不把文字换成26个字母以便让更多人能够看见(反正我英语就是差也没人会欣赏的),就算我所写的,我所分享的一切,换来的就只有区区几位朋友的一句【欸,你的部落格很好看耶】,我依旧会觉得自己非常开心。

所以,我还是会继续写我自己爱写的东西,作家这个梦想,出版自己作品的梦想,我梦了千百回,这个梦想,我是不会抛弃的。我会把它锁在我心灵深处,继续写,我知道只要我一直写下去,总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的。然后到了那时候,我会搭着时光机,回到过去告诉小时候的自己,我并没有辜负她那真挚的愿望。

有什么办法,谁叫这就是我自己呢。未来依旧需要巨大的努力呀。




2014年3月6日星期四

乱世之恋。

以下有雷。

【自古曰 得天女者得天下。】

说来惭愧,这是第一部我用心看完的大陆片,那凄美的感情戏真心虐,有时候更是让我哭得不能自己。

那是一位住在世外桃源的巫族天女,及一开始被她错认为美女姐姐的美男子的爱情故事。

乱世,周齐两国战乱之时,杨雪舞偷听了奶奶占卜兰陵王高长恭的命运,从此陷入那无法割舍的命运中。

10年后,据说貌美而勇的兰陵王率领齐国兵将打赢了无数场战争,为了停止战争而战,为了百姓而战的他老是在战场上戴着面具,掩饰自己的善良仁慈,化身为战神,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带给齐国和平。

杨雪舞依旧在白山村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研究着怎么制造火树银花,过着无忧无虑生活的她却有着一颗想看看外面世界的心。

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却在兰陵王带着踏雪(兰陵王的爱驹)泡温泉疗伤的时候正好遇见为了抓住江老夫人(雪舞家的母鸡)顺道采取制作火树银花材料——硫磺的雪舞。一段乱世中的爱情就此开始。

以下看图说故事。

戴着面具上战场的兰陵王

长达46集的兰陵王让我回味无穷,完全没有想快速敷衍看完的感觉。由于我是个憧憬happy ending的人,所以除了让我觉得有点敷衍了事的大结局外,其它剧情真的都非常好看,平日不爱看古装也没对大陆片特别感兴趣又对电视剧特别挑的我还是非常非常推荐。



然后我不厌其烦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停强调,四爷的笑容真的,非常,完全,好看惨了!!!那么地有气质,那么地温柔,加上物以稀为贵,四爷在这部戏里面不常笑,紧皱着眉头,所以四爷的笑容变得特别稀罕啊!这大概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容了,完全被俘虏了啊!!(偶吧我千万个对不起您ㅠㅠ  丽云曰:你偶吧要哭了)


宣传海报也非常好看啊!!!


必须带上林依晨啊,毕竟是因为她当女主角我才会想看这部戏的,林依晨完全可爱呀,不老童颜!!粉丝制图也好好看!!PS上图又见四爷笑  XD


平常兰陵王长这样,稍微有那么点严肃。


被昏君赐毒酒这一集真的哭惨我了ㅠㅠ

以下有大雷。


一直拼命守护彼此的高长恭及杨雪舞,最后杨雪舞死了,被那昏君射死的。


如果这是结局该有多好,话说我认为这是整部戏里四爷最好看的一套戏服。


好了,剧透到此为止。话说兰陵王片尾曲《手掌心》及插曲《命运》很好听!!歌词和剧情完全适合,千里马需要伯乐,果然好的戏剧也需要好的歌曲呀!然后冯绍峰演技真的好好!我不会说我开始下载冯叔其他的戏剧及电影了。

此生,若能遇见像四爷一样,风度翩翩(gao),温柔(fu),深情(shuai),善良,笑容好看的男人,就足矣。

乱世之恋,甚为凄美。高长恭,杨雪舞,但愿下辈子,你们真的能够白头偕老。


ps 久违的部落格,都3月了呀,2014年新年快乐呀。看来下一次我必须po点偶吧的东西才行了不然全世界都认为我变了心,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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