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我真的很崇拜刀大。

因为九把刀笔下那些年的沈佳仪,从此对于刀大的作品有着割舍不了的爱。
2011年,盼了好久的电影终于在大马上映,我和陈衿妮小女孩特地赶到槟城只为了捧刀大的场。
在电影院里,看着刀大笔下的青涩爱情搬上了大荧幕,心里塞满了莫名的激动。然后电影院里两个疯子拼命把眼泪擦干。
我喜欢小说里的沈佳仪,凭着书里的描写,我在心里悄悄地对沈佳怡的外表素描。短发,脸上有少许的雀斑,永远把读书排在第一位,是个不择不扣的气质美女。
我也喜欢电影里的沈佳宜,完完全全是个女神,我是男的也会情不自禁爱上她。

电影大受欢迎,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本布满密密麻麻的小说,才是最初掀起我内心悸动的作品。

那些年过后,我开始陆陆续续欣赏刀大其他作品。其实比起那些年,我更希望楼下的房客这类型的变态血腥作品拍成电影,哈哈。

乱写文学还真的很乱来,一堆奇奇怪怪的部落格却很意外的符合我的口味。

爱系列带给我的感动不只一点点,而是很多很多。等一个人的咖啡真的好想让人来杯拿铁摩卡,细细的品尝,细细地等待对的人。打喷嚏看几次哭几次,真的他x的太热血了

都市恐怖病系列太赞了。异梦够力血腥够力刺激啊,dr hydra是个完全变态的天才,太喜欢这个角色了哇哈哈。

然后昨天逛书局,我又购买了三本。【后。青春期的诗】【乱写文学之我买过最贵的东西是梦想】【打喷嚏】。第一本内容不明不过我打算让它陪我度过大学第四学期的一段日子(上课时小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不能说话的课)。乱写文学绝对乱写但也绝对热血。打喷嚏看了不下三次,逛书局时看见了买回家好好收藏。

看书可以培养气质。想看书就找刀大,从大感动到大热血再到大血腥的类型都绝对找得到。我想不会再有更厉害的作家能够取代你在我心中偶像的地位,2012年还是要热血下去啊!

九把刀说,不是不想长大,是我的青春太棒。趁着还勉强算得上青春时,我也好想做些让自己不想长大的事。





*终于找到,比做自己更重要的事——就是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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