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完毕快半年了,我也失业了快半年,一直努力地发送履历表至不同的公司,消息往往不是石沉大海,就是面试了没结果。六个月以来,我面试了五六次,见过了不少高层楼管,看过了假笑面具,也听过了冷嘲热讽。我自认为面试前自己做足了准备,上网查询面试注意事项,对答方案,把一切可能被提起的问题写满了一张又一张的纸,反复练习好让自己在真正面试时游刃有余,好几次面试后听到的答案就是,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内会联络你,然而通常就是不了了之。甚至有次面试的时候被对方批评不自量力,说我没资格把工资预想得那么高,面对这一切,我都是笑了笑,面试结束后认真地道谢,然后在心里说不见了。
仍在大学时期就常常在想工作后自己想做些什么,一直很渴望校园外的花花世界,然而在踏出校园的那一刹那却特别怀念以前的生活,甚至后悔了,后悔虚度了那或许可以成为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的时候。一直听说大学毕业生失业率不停增加,却从来没预想过自己会成为失业一族,然而这六个月来自己才真正地领略到找工有多么不容易,老实说区区一张纸,上面填了几个A几个B根本不能成为你的厉害武器。你有一张纸,但你自己不过是一张白纸,没经过任何磨练,怎么能和美丽的作品比较?于是吃了几间闭门羹,我的信心不断地消减,也幻想过自己的人生是否就一直这样挥霍下去,人家不停地戴着有色眼镜问我,问我的家人我是否还没工作,答案是肯定的我还没工作然后有些人就说【哈哈哈让爸爸养他】【你还在当公主吗】【哟,又多一个当少奶奶的人】,这些都是我亲耳听到亲眼看到的,有一些甚至出自于我朋友口中,失业,还能够看清一些人(我记忆力特好,拜托这些在朋友伤口上撒盐的人我不会忘记的,ps别和我说这是玩笑,我你妹的开不起。)。然后我开始逃避这个问题,觉得自己没用,觉得自己消极,哭过,累过,伤心过,也稍微埋怨过。
经历了多次的失败后,唯一能够让我提起精神的就是,自己工作后要做些什么。
以下:——
1. 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孝顺,这是人的根本。
2. 努力存钱,找工不容易,钱更是难赚。
3.得到confirm后助养一名小孩,捐钱给流浪狗机构。
4.一年出国旅行一次。
5.固定逛书店,多看书,多励志自己。
6.这社会或许有一天会变成自己再也不认识的那样,但就算那样也别忘记自己的初衷。
7.永远谦虚谦卑,多礼让,多学习。
8.多微笑。
9.怀抱着一颗爱心,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事物,不要吝啬给予自己的能力。
10.换一副眼镜。(戴了三年多的眼镜是该换一换了)
11.常常感恩。
12.用心工作,少抱怨,知足常乐。
嗯,希望以上这几点自己能够做到,因为我明天要开始自己正式的第一份工作了,找工作是一段很长的旅程,我行行走走了半年,真的特别感谢324(神话16周年快乐)面试我的人事部头头,亲切友善,教了我很多东西,不厌其烦地回答我一个接一个的问题,给我第二次面试的机会,更在一个月后我几乎放弃了希望的时候给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了我要求的薪水,给了我要求的职位,这一切的一切我真的很感激,很感恩,也很感动。希望我能够用我所有的能力为公司效力,但愿一切顺顺利利。我明白这只是个开始,以后还有好多路要走,但我想给自己加加油,Fighting!蔡绿晶! =)
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
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
我不想丢失小时候的梦想。
小时候填写纪念册时愿望那一项老是会贪心地填上各种各样的职业,然而再怎么想当医生律师,在专业名词旁边总会出现衬托着它们,甚至是毫不起眼的两个字——作家。
我想说的是,我一直没有想过放弃这个梦想,凡有小说比赛征文比赛我都想试着参加然后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会欣赏我这匹千里马的努力。然而在这世上尤其是马来西亚这片土地上想当作家是非常难以生存的,想靠文字吃一口饭只有一个字——难。尤其是像我这种没人气,却非常单纯地爱写文字的女孩。
有人说,想让自己的部落格红起来,首先必须要focus你所分享的东西。没有任何人会对你生活的点点滴滴感兴趣。简单地说,你所分享的东西必须,一定要能够给予他人生活上,或是心理上的某种意义。比如,最近流行的彩妆,哪些产品很优,哪些你去过的地方看起来就和仙境一样(我必须要强调的是我并没有针对任何人,我尊重每一个部落客)。我很清楚,也很明白出版社最注重的,永远不会是你写了什么,而是你有多红。偏偏,能让我红起来的捷径都不是我所擅长的东西。
快满24岁了,我依旧不喜欢我脸上挂着负担出门,我无法想象自己脸上涂满各种各样的颜色,然后在那阳光曝晒或是风吹雨打的情况下,我脸上美美的颜料被咸咸的汗水或是酸酸的雨水化开,瞬间从女神变女鬼(两者之间只有一线之差好吗)。别告诉我这世上有防水化妆品,我不信真的有强到化不开的防水化学剂。 我明白女人爱美乃天经地义,我也喜欢穿好看的衣服,剪个好看的发型,让自己望着镜中人,一整天的心情就会好起来,但前提是,我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让我自己喜欢。对我而言,我的生活并不是为了迎合任何人所设下的标准方式,而是为了我自己。我尝试着喜欢化妆,尝试着学习化妆,但我还是喜欢不添加任何化学物品的那张脸,就算我貌并非惊为天人(但也不至于见不得人)。
简单地说,对我而言,变漂亮的方式除了穿得得体,不蓬头垢面,最重要的依旧是修养。我一直都觉得心地善良的女生会让她看起来漂亮。这是我一直在学习的课题,不论是从书上,宗教上,或是朋友身上,我总是在探讨值得我去学习及改进的地方。我希望喜欢我的所有人,不论是家人朋友或是未来那个对的人,他们喜欢的并不是我那讨喜的躯壳而已,而是我的那份态度,我的坚持,我的善良。
(今日课题:我不想活得只剩下躯壳而已。)
所以,我说了那么多的废话,重点就是,我不会为了让自己红起来,变成所谓的红人,而开始迎合世俗,就算那是接近梦想最好的方法。我喜欢唠叨地分享我生活中一些微小的事物,把它们放大在我的文字里。我喜欢用方块字代替我想说的话,坚持不把文字换成26个字母以便让更多人能够看见(反正我英语就是差也没人会欣赏的),就算我所写的,我所分享的一切,换来的就只有区区几位朋友的一句【欸,你的部落格很好看耶】,我依旧会觉得自己非常开心。
所以,我还是会继续写我自己爱写的东西,作家这个梦想,出版自己作品的梦想,我梦了千百回,这个梦想,我是不会抛弃的。我会把它锁在我心灵深处,继续写,我知道只要我一直写下去,总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的。然后到了那时候,我会搭着时光机,回到过去告诉小时候的自己,我并没有辜负她那真挚的愿望。
有什么办法,谁叫这就是我自己呢。未来依旧需要巨大的努力呀。
我想说的是,我一直没有想过放弃这个梦想,凡有小说比赛征文比赛我都想试着参加然后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会欣赏我这匹千里马的努力。然而在这世上尤其是马来西亚这片土地上想当作家是非常难以生存的,想靠文字吃一口饭只有一个字——难。尤其是像我这种没人气,却非常单纯地爱写文字的女孩。
有人说,想让自己的部落格红起来,首先必须要focus你所分享的东西。没有任何人会对你生活的点点滴滴感兴趣。简单地说,你所分享的东西必须,一定要能够给予他人生活上,或是心理上的某种意义。比如,最近流行的彩妆,哪些产品很优,哪些你去过的地方看起来就和仙境一样(我必须要强调的是我并没有针对任何人,我尊重每一个部落客)。我很清楚,也很明白出版社最注重的,永远不会是你写了什么,而是你有多红。偏偏,能让我红起来的捷径都不是我所擅长的东西。
快满24岁了,我依旧不喜欢我脸上挂着负担出门,我无法想象自己脸上涂满各种各样的颜色,然后在那阳光曝晒或是风吹雨打的情况下,我脸上美美的颜料被咸咸的汗水或是酸酸的雨水化开,瞬间从女神变女鬼(两者之间只有一线之差好吗)。别告诉我这世上有防水化妆品,我不信真的有强到化不开的防水化学剂。 我明白女人爱美乃天经地义,我也喜欢穿好看的衣服,剪个好看的发型,让自己望着镜中人,一整天的心情就会好起来,但前提是,我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让我自己喜欢。对我而言,我的生活并不是为了迎合任何人所设下的标准方式,而是为了我自己。我尝试着喜欢化妆,尝试着学习化妆,但我还是喜欢不添加任何化学物品的那张脸,就算我貌并非惊为天人(但也不至于见不得人)。
简单地说,对我而言,变漂亮的方式除了穿得得体,不蓬头垢面,最重要的依旧是修养。我一直都觉得心地善良的女生会让她看起来漂亮。这是我一直在学习的课题,不论是从书上,宗教上,或是朋友身上,我总是在探讨值得我去学习及改进的地方。我希望喜欢我的所有人,不论是家人朋友或是未来那个对的人,他们喜欢的并不是我那讨喜的躯壳而已,而是我的那份态度,我的坚持,我的善良。
(今日课题:我不想活得只剩下躯壳而已。)
所以,我说了那么多的废话,重点就是,我不会为了让自己红起来,变成所谓的红人,而开始迎合世俗,就算那是接近梦想最好的方法。我喜欢唠叨地分享我生活中一些微小的事物,把它们放大在我的文字里。我喜欢用方块字代替我想说的话,坚持不把文字换成26个字母以便让更多人能够看见(反正我英语就是差也没人会欣赏的),就算我所写的,我所分享的一切,换来的就只有区区几位朋友的一句【欸,你的部落格很好看耶】,我依旧会觉得自己非常开心。
所以,我还是会继续写我自己爱写的东西,作家这个梦想,出版自己作品的梦想,我梦了千百回,这个梦想,我是不会抛弃的。我会把它锁在我心灵深处,继续写,我知道只要我一直写下去,总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的。然后到了那时候,我会搭着时光机,回到过去告诉小时候的自己,我并没有辜负她那真挚的愿望。
有什么办法,谁叫这就是我自己呢。未来依旧需要巨大的努力呀。
2014年3月6日星期四
乱世之恋。
以下有雷。
【自古曰 得天女者得天下。】
说来惭愧,这是第一部我用心看完的大陆片,那凄美的感情戏真心虐,有时候更是让我哭得不能自己。
那是一位住在世外桃源的巫族天女,及一开始被她错认为美女姐姐的美男子的爱情故事。
乱世,周齐两国战乱之时,杨雪舞偷听了奶奶占卜兰陵王高长恭的命运,从此陷入那无法割舍的命运中。
10年后,据说貌美而勇的兰陵王率领齐国兵将打赢了无数场战争,为了停止战争而战,为了百姓而战的他老是在战场上戴着面具,掩饰自己的善良仁慈,化身为战神,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带给齐国和平。
杨雪舞依旧在白山村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研究着怎么制造火树银花,过着无忧无虑生活的她却有着一颗想看看外面世界的心。
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却在兰陵王带着踏雪(兰陵王的爱驹)泡温泉疗伤的时候正好遇见为了抓住江老夫人(雪舞家的母鸡)顺道采取制作火树银花材料——硫磺的雪舞。一段乱世中的爱情就此开始。
以下看图说故事。
然后我不厌其烦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停强调,四爷的笑容真的,非常,完全,好看惨了!!!那么地有气质,那么地温柔,加上物以稀为贵,四爷在这部戏里面不常笑,紧皱着眉头,所以四爷的笑容变得特别稀罕啊!这大概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容了,完全被俘虏了啊!!(偶吧我千万个对不起您ㅠㅠ 丽云曰:你偶吧要哭了)
宣传海报也非常好看啊!!!
必须带上林依晨啊,毕竟是因为她当女主角我才会想看这部戏的,林依晨完全可爱呀,不老童颜!!粉丝制图也好好看!!PS上图又见四爷笑 XD
平常兰陵王长这样,稍微有那么点严肃。
被昏君赐毒酒这一集真的哭惨我了ㅠㅠ
以下有大雷。
一直拼命守护彼此的高长恭及杨雪舞,最后杨雪舞死了,被那昏君射死的。
如果这是结局该有多好,话说我认为这是整部戏里四爷最好看的一套戏服。
好了,剧透到此为止。话说兰陵王片尾曲《手掌心》及插曲《命运》很好听!!歌词和剧情完全适合,千里马需要伯乐,果然好的戏剧也需要好的歌曲呀!然后冯绍峰演技真的好好!我不会说我开始下载冯叔其他的戏剧及电影了。
此生,若能遇见像四爷一样,风度翩翩(gao),温柔(fu),深情(shuai),善良,笑容好看的男人,就足矣。
乱世之恋,甚为凄美。高长恭,杨雪舞,但愿下辈子,你们真的能够白头偕老。
ps 久违的部落格,都3月了呀,2014年新年快乐呀。看来下一次我必须po点偶吧的东西才行了不然全世界都认为我变了心,哈哈哈。
*一切图源出处见logo*
【自古曰 得天女者得天下。】
说来惭愧,这是第一部我用心看完的大陆片,那凄美的感情戏真心虐,有时候更是让我哭得不能自己。
那是一位住在世外桃源的巫族天女,及一开始被她错认为美女姐姐的美男子的爱情故事。
乱世,周齐两国战乱之时,杨雪舞偷听了奶奶占卜兰陵王高长恭的命运,从此陷入那无法割舍的命运中。
10年后,据说貌美而勇的兰陵王率领齐国兵将打赢了无数场战争,为了停止战争而战,为了百姓而战的他老是在战场上戴着面具,掩饰自己的善良仁慈,化身为战神,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带给齐国和平。
杨雪舞依旧在白山村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研究着怎么制造火树银花,过着无忧无虑生活的她却有着一颗想看看外面世界的心。
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却在兰陵王带着踏雪(兰陵王的爱驹)泡温泉疗伤的时候正好遇见为了抓住江老夫人(雪舞家的母鸡)顺道采取制作火树银花材料——硫磺的雪舞。一段乱世中的爱情就此开始。
以下看图说故事。
戴着面具上战场的兰陵王
长达46集的兰陵王让我回味无穷,完全没有想快速敷衍看完的感觉。由于我是个憧憬happy ending的人,所以除了让我觉得有点敷衍了事的大结局外,其它剧情真的都非常好看,平日不爱看古装也没对大陆片特别感兴趣又对电视剧特别挑的我还是非常非常推荐。
然后我不厌其烦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停强调,四爷的笑容真的,非常,完全,好看惨了!!!那么地有气质,那么地温柔,加上物以稀为贵,四爷在这部戏里面不常笑,紧皱着眉头,所以四爷的笑容变得特别稀罕啊!这大概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容了,完全被俘虏了啊!!(偶吧我千万个对不起您ㅠㅠ 丽云曰:你偶吧要哭了)
宣传海报也非常好看啊!!!
必须带上林依晨啊,毕竟是因为她当女主角我才会想看这部戏的,林依晨完全可爱呀,不老童颜!!粉丝制图也好好看!!PS上图又见四爷笑 XD
平常兰陵王长这样,稍微有那么点严肃。
被昏君赐毒酒这一集真的哭惨我了ㅠㅠ
以下有大雷。
一直拼命守护彼此的高长恭及杨雪舞,最后杨雪舞死了,被那昏君射死的。
如果这是结局该有多好,话说我认为这是整部戏里四爷最好看的一套戏服。
好了,剧透到此为止。话说兰陵王片尾曲《手掌心》及插曲《命运》很好听!!歌词和剧情完全适合,千里马需要伯乐,果然好的戏剧也需要好的歌曲呀!然后冯绍峰演技真的好好!
此生,若能遇见像四爷一样,风度翩翩(gao),温柔(fu),深情(shuai),善良,笑容好看的男人,就足矣。
乱世之恋,甚为凄美。高长恭,杨雪舞,但愿下辈子,你们真的能够白头偕老。
ps 久违的部落格,都3月了呀,2014年新年快乐呀。看来下一次我必须po点偶吧的东西才行了不然全世界都认为我变了心,哈哈哈。
*一切图源出处见logo*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hey短发!
据说男生都很喜欢长发的女孩。
此话在于神话除了可爱的金烔完以外其它成员都喜欢长发女孩的情况下得到证明。
然后在得知李玟雨喜欢长发女孩的情况下我依然把快长及腰部的头发剪短了。
嗯。
主要原因就是长发留腻了想换个造型,发尾开叉黄了(我有一年多没理发)。然而最重要的是,我觉得短发戴帽子比起长发来得好看,我要买狼帽来戴啦。(然后一切的一切还是离不开李玟雨)
所以。
hello刘海hello超短的头发。
再见长发。
此话在于神话除了可爱的金烔完以外其它成员都喜欢长发女孩的情况下得到证明。
然后在得知李玟雨喜欢长发女孩的情况下我依然把快长及腰部的头发剪短了。
嗯。
主要原因就是长发留腻了想换个造型,发尾开叉黄了(我有一年多没理发)。然而最重要的是,我觉得短发戴帽子比起长发来得好看,我要买狼帽来戴啦。(然后一切的一切还是离不开李玟雨)
所以。
hello刘海hello超短的头发。
再见长发。
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
倒。
【只要她能醒过来,我愿意将我一辈子的好运气用光!】
灵感来了,说明贴药布的日子到了。
愿主角的好运气也分一点给我。
我在寻找短篇小说投稿平台啦,希望是赢了有点钱的那种。
如果各位有任何创作比赛的平台请告诉我,谢啦。
灵感来了,说明贴药布的日子到了。
愿主角的好运气也分一点给我。
我在寻找短篇小说投稿平台啦,希望是赢了有点钱的那种。
如果各位有任何创作比赛的平台请告诉我,谢啦。
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
谈恋爱。
那天同事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我没多想,直接回答30岁。
大概是我回答得太老了,然后同事露出惊讶兼【你确定吗】的一张脸。
其实我本来还想加“之后”的说,不过这样乱加我怕吓着人家,只好乱说一句【我都还没有男朋友呢】。然后同事就说【那就找啊】,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挥挥手,说暂时还不想要。
嗯,暂时还不想要。
我妹也老爱频频地好心提醒我,自己快到适婚年龄了。但老实说,我遗失了谈恋爱的那股热血已经好久好久了,久到快让我觉得谈恋爱是种麻烦,然后再为自己贴上【forever alone】的商标。现在的我,脑子里塞满的,不是爱情,而是自由,及梦想。
其实单身挺舒服的,起码我想干啥就干啥,我想吃啥就吃啥,我想爱谁就爱谁,看到帅哥想花痴就花痴,不必顾忌旁边的那个人恶狠狠地用羡慕妒忌恨的眼神老盯着自己瞧。最重要的是,我赚来的钱一部分给家人及做慈善后,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别说我现实,这世界远比我残酷得多。我一直都有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自己努力去买】的习惯,这不依靠别人的习惯我觉得挺好的,所以想到辛辛苦苦赚来的薪水要拿来和各种纪念日分羹,我实在会心里不平衡。
再者,单身久了眼光就自然而然地提高,原因无它,就只因为自己的眼里再也不是只装得下那么一个人。(喂!现在我也有喜欢任何人的权利!)所以日子一点一点累积下来,哈哈哈我觉得自己现在好想爱高富帅兼人品好的男人啦。就当我身娇肉贵好了,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不论对方再怎么穷,长得有点抱歉只要我爱他他也爱我就足够的女生了。爱情毕竟不是面包,就算是面包,也会有吃腻的一天。这社会太现实了,虽然我懂自己不会让自己成为那个连自己都瞧不起的大人模样,也一直为这一点努力奋斗着,但如果再不长大,就真的只有到火星才能活了。
还有,单身久了,我实在觉得自己若交了男朋友一定会尽情折磨对方。(试问现在还有那么有耐力的男人让我折磨吗?还要长得帅。)例如我开车的话一定要播我喜欢的歌,他开车时也还是要播我喜欢的歌。他还必须无条件欢喜接受我喜欢李玟雨大于喜欢他,不可以羡慕妒忌恨,不可以批评李玟雨。我爱怎么打扮他也没权利干涉,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长肉了也不可以嫌弃我。要和我朋友合得来要很勇敢,我可说是个对鬼片血腥片无感的人,但却很爱看,也会很爱拉男朋友一起看,若他在看的当时害怕尖叫或是小小的皱眉头,我都会觉得他很逊。他也必须约会不迟到(我超讨厌等人),经得起打捏,不对我发脾气,成熟孝顺兼够gentleman(我对绅士的男生没免疫力),小喝可以但不可以抽烟,小赌怡情烂赌靠边站,不染发,任何时候看起来都干干净净,必须早睡早起不恋睡,健健康康的,然后很喜欢运动。他必须能够正确推算每个月姨妈到访的日子(我很不定时的,很考功力谢谢)然后再贴心的给我热巧克力(我会很感动的)。若陈衿妮何丽云没空必须要很乐意陪我看神话演唱会,不厌其烦地帮我举灯牌。最重要的是不花心,我这人贵在专情(什么鬼?!)所以绝对是以结婚为前提在谈恋爱,结婚后怕痛又不太想生孩子(虽然我真的很喜欢小孩)然后他又必须忍耐我爽爽来一句【宝贝,我们还是养狗好了】这种话。所以试问,这种男人还找得到吗?挑剔如我,单身才不害人吧!
最后,重点来了,我妈我爸都没在催我谈恋爱,他们认为若连自己都养不起了何必交男朋友结婚生个娃折磨自己苦了自己。所以咯,我说30岁才结婚何必那么惊讶,现在乃是尽情享受单身的时候啊!
毕竟慢慢来,比较快。
这是一篇内容没有题目来得浪漫的贴,为此,我在这里献上深深的歉意。
其实我有男朋友了啦,每天早上和他说声早安,晚上说声晚安,无时无刻在脸书上显恩爱。(这什么?!)我很高调的啦,不信吗?那就去被李玟雨塞满的脸书瞧一瞧,哈哈哈。
图上是我心灵的支柱,我永远无可替代的男朋友。 *图源见logo*
等下要和两位单身女人单身约会去,再见啦。
我没多想,直接回答30岁。
大概是我回答得太老了,然后同事露出惊讶兼【你确定吗】的一张脸。
其实我本来还想加“之后”的说,不过这样乱加我怕吓着人家,只好乱说一句【我都还没有男朋友呢】。然后同事就说【那就找啊】,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挥挥手,说暂时还不想要。
嗯,暂时还不想要。
我妹也老爱频频地好心提醒我,自己快到适婚年龄了。但老实说,我遗失了谈恋爱的那股热血已经好久好久了,久到快让我觉得谈恋爱是种麻烦,然后再为自己贴上【forever alone】的商标。现在的我,脑子里塞满的,不是爱情,而是自由,及梦想。
其实单身挺舒服的,起码我想干啥就干啥,我想吃啥就吃啥,我想爱谁就爱谁,看到帅哥想花痴就花痴,不必顾忌旁边的那个人恶狠狠地用羡慕妒忌恨的眼神老盯着自己瞧。最重要的是,我赚来的钱一部分给家人及做慈善后,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别说我现实,这世界远比我残酷得多。我一直都有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自己努力去买】的习惯,这不依靠别人的习惯我觉得挺好的,所以想到辛辛苦苦赚来的薪水要拿来和各种纪念日分羹,我实在会心里不平衡。
再者,单身久了眼光就自然而然地提高,原因无它,就只因为自己的眼里再也不是只装得下那么一个人。(喂!现在我也有喜欢任何人的权利!)所以日子一点一点累积下来,哈哈哈我觉得自己现在好想爱高富帅兼人品好的男人啦。就当我身娇肉贵好了,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不论对方再怎么穷,长得有点抱歉只要我爱他他也爱我就足够的女生了。爱情毕竟不是面包,就算是面包,也会有吃腻的一天。这社会太现实了,虽然我懂自己不会让自己成为那个连自己都瞧不起的大人模样,也一直为这一点努力奋斗着,但如果再不长大,就真的只有到火星才能活了。
还有,单身久了,我实在觉得自己若交了男朋友一定会尽情折磨对方。(试问现在还有那么有耐力的男人让我折磨吗?还要长得帅。)例如我开车的话一定要播我喜欢的歌,他开车时也还是要播我喜欢的歌。他还必须无条件欢喜接受我喜欢李玟雨大于喜欢他,不可以羡慕妒忌恨,不可以批评李玟雨。我爱怎么打扮他也没权利干涉,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长肉了也不可以嫌弃我。要和我朋友合得来要很勇敢,我可说是个对鬼片血腥片无感的人,但却很爱看,也会很爱拉男朋友一起看,若他在看的当时害怕尖叫或是小小的皱眉头,我都会觉得他很逊。他也必须约会不迟到(我超讨厌等人),经得起打捏,不对我发脾气,成熟孝顺兼够gentleman(我对绅士的男生没免疫力),小喝可以但不可以抽烟,小赌怡情烂赌靠边站,不染发,任何时候看起来都干干净净,必须早睡早起不恋睡,健健康康的,然后很喜欢运动。他必须能够正确推算每个月姨妈到访的日子(我很不定时的,很考功力谢谢)然后再贴心的给我热巧克力(我会很感动的)。若陈衿妮何丽云没空必须要很乐意陪我看神话演唱会,不厌其烦地帮我举灯牌。最重要的是不花心,我这人贵在专情(什么鬼?!)所以绝对是以结婚为前提在谈恋爱,结婚后怕痛又不太想生孩子(虽然我真的很喜欢小孩)然后他又必须忍耐我爽爽来一句【宝贝,我们还是养狗好了】这种话。所以试问,这种男人还找得到吗?挑剔如我,单身才不害人吧!
最后,重点来了,我妈我爸都没在催我谈恋爱,他们认为若连自己都养不起了何必交男朋友结婚生个娃折磨自己苦了自己。所以咯,我说30岁才结婚何必那么惊讶,现在乃是尽情享受单身的时候啊!
毕竟慢慢来,比较快。
这是一篇内容没有题目来得浪漫的贴,为此,我在这里献上深深的歉意。
其实我有男朋友了啦,每天早上和他说声早安,晚上说声晚安,无时无刻在脸书上显恩爱。(这什么?!)我很高调的啦,不信吗?那就去被李玟雨塞满的脸书瞧一瞧,哈哈哈。
图上是我心灵的支柱,我永远无可替代的男朋友。 *图源见logo*
等下要和两位单身女人单身约会去,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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