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

我不想丢失小时候的梦想。

小时候填写纪念册时愿望那一项老是会贪心地填上各种各样的职业,然而再怎么想当医生律师,在专业名词旁边总会出现衬托着它们,甚至是毫不起眼的两个字——作家。

我想说的是,我一直没有想过放弃这个梦想,凡有小说比赛征文比赛我都想试着参加然后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会欣赏我这匹千里马的努力。然而在这世上尤其是马来西亚这片土地上想当作家是非常难以生存的,想靠文字吃一口饭只有一个字——难。尤其是像我这种没人气,却非常单纯地爱写文字的女孩。

有人说,想让自己的部落格红起来,首先必须要focus你所分享的东西。没有任何人会对你生活的点点滴滴感兴趣。简单地说,你所分享的东西必须,一定要能够给予他人生活上,或是心理上的某种意义。比如,最近流行的彩妆,哪些产品很优,哪些你去过的地方看起来就和仙境一样(我必须要强调的是我并没有针对任何人,我尊重每一个部落客)。我很清楚,也很明白出版社最注重的,永远不会是你写了什么,而是你有多红。偏偏,能让我红起来的捷径都不是我所擅长的东西。

快满24岁了,我依旧不喜欢我脸上挂着负担出门,我无法想象自己脸上涂满各种各样的颜色,然后在那阳光曝晒或是风吹雨打的情况下,我脸上美美的颜料被咸咸的汗水或是酸酸的雨水化开,瞬间从女神变女鬼(两者之间只有一线之差好吗)。别告诉我这世上有防水化妆品,我不信真的有强到化不开的防水化学剂。 我明白女人爱美乃天经地义,我也喜欢穿好看的衣服,剪个好看的发型,让自己望着镜中人,一整天的心情就会好起来,但前提是,我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让我自己喜欢。对我而言,我的生活并不是为了迎合任何人所设下的标准方式,而是为了我自己。我尝试着喜欢化妆,尝试着学习化妆,但我还是喜欢不添加任何化学物品的那张脸,就算我貌并非惊为天人(但也不至于见不得人)。

简单地说,对我而言,变漂亮的方式除了穿得得体,不蓬头垢面,最重要的依旧是修养。我一直都觉得心地善良的女生会让她看起来漂亮。这是我一直在学习的课题,不论是从书上,宗教上,或是朋友身上,我总是在探讨值得我去学习及改进的地方。我希望喜欢我的所有人,不论是家人朋友或是未来那个对的人,他们喜欢的并不是我那讨喜的躯壳而已,而是我的那份态度,我的坚持,我的善良。

(今日课题:我不想活得只剩下躯壳而已。)

所以,我说了那么多的废话,重点就是,我不会为了让自己红起来,变成所谓的红人,而开始迎合世俗,就算那是接近梦想最好的方法。我喜欢唠叨地分享我生活中一些微小的事物,把它们放大在我的文字里。我喜欢用方块字代替我想说的话,坚持不把文字换成26个字母以便让更多人能够看见(反正我英语就是差也没人会欣赏的),就算我所写的,我所分享的一切,换来的就只有区区几位朋友的一句【欸,你的部落格很好看耶】,我依旧会觉得自己非常开心。

所以,我还是会继续写我自己爱写的东西,作家这个梦想,出版自己作品的梦想,我梦了千百回,这个梦想,我是不会抛弃的。我会把它锁在我心灵深处,继续写,我知道只要我一直写下去,总有一天,伯乐会看得见的。然后到了那时候,我会搭着时光机,回到过去告诉小时候的自己,我并没有辜负她那真挚的愿望。

有什么办法,谁叫这就是我自己呢。未来依旧需要巨大的努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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